- 合众思壮: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细情况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新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港投资集团”)和他的下属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上海合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亿”)、郑州航空港区晟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鑫实业”))、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一光”)等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新增额度预计不超过6,722万元。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刚、朱兴旺、廖琼、王子寅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本次调整前预计金额 调整金额 本次调整后预计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港投资集团总资产为31,565,202.69万元,净资产为9,742,382.06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4,176,187.90万元,纯利润是6,856.8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西北角兴港大厦C塔16楼1605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生鲜乳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用电器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消防器材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营销售卖;建筑用钢筋产品营销售卖;电子科技类产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耐火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玩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晟鑫实业总资产为3,159.52万元,净资产为2,940.31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2,229.26万元,纯利润是-62.6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晟鑫实业总资产为124,585.02万元,净资产为2,946.09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1,417.93万元,纯利润是5.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施制造;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移动通信设施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导航终端销售;卫星导航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合亿总资产为8,388.95万元,净资产为5,222.37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21,468.29万元,纯利润是1,688.3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上海合亿总资产为 7,249.80万元,净资产为4,677.36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6,248.66万元,纯利润是-545.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上门维修:仪器仪表、软件、电子及通信设施、电工电器、机床设备及配件、包装物品及包装原辅材料,并提供相关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州一光总资产为23,527.84万元,净资产为16,450.73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16,788.58万元,纯利润是231.4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苏州一光总资产为24,549.12万元,净资产为16,466.59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为7,403.45万元,纯利润是-0.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公司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别的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另外的股东利益的行为。
1.上述增加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行为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均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行情报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依据市场行情报价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